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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09年12月28日)高雄市政府召開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專責審議小組第30次審查會議,將非屬山坡地範圍卻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之土地,依據「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各種使用分區之檢討變更原則,檢討變更為其他適當使用分區。
本次山坡地保育區檢討變更,範圍包含仁武區、內門區、六龜區、杉林區、田寮區及燕巢區六個行政區,共有1,103筆土地,面積約176公頃。上開1,103筆土地經市府山坡地主管機關水利局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認定並非位於山坡地範圍,因此,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即辦理該檢討變更案,依土地之區位及條件,由山坡地保育區檢討變更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及「河川區」。
本次使用分區檢討變更於109年8月17日至9月16日公開展覽30日,並於同年9月4日、8日及10日於高雄市仁武區仁武里活動中心及內門區內門紫竹寺香客大樓舉辦5場說明會,彙整公開展覽期間民眾所提之意見後,提報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召開專責審議小組審查,併同民眾意見及專責審議小組審議結果報請內政部核定。核定後公告30日,其編定結果並依規定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管理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及水利局後續將持續滾動式辦理山坡地範圍及山坡地保育區之檢討變更,確保土地區位條件與使用分區之編定相符,保障民眾權益。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地政局辦理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分區檢討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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